人文美學(廣東)管理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申請人張丁月與你單位人文美學(廣東)管理有限公司、廣東身所科技有限公司因解除勞動關系引發勞動人事爭議一案(城勞人仲案字〔2025〕787號),現案件已審理終結,本委于2025年10月10日作出如下裁決:1、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二于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;2、駁回申請人其他仲裁請求。以上為非終局裁決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七條、第四十八條、第四十九條的規定,當事人對本裁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;期滿不起訴的,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。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,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因多次無法聯系你單位簽收仲裁裁決書,并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,經快遞員多次投遞,均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,郵件無人簽收被退回。后本委將仲裁裁決書現場送達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,無人簽收,本委采取拍照留置,張貼送達。根據《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,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仲裁裁決書。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先鋒西路西湖花園6號二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仲裁裁決書,在公告期內領取的,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。公告期內未領取的,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。
聯系電話:0763-3939077
聯系地址:清遠市清城區先鋒西路西湖花園6號二樓(原清城區地稅辦公室)
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5年11月20日